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及合营安排?
如果不是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资产核算,实务中一般都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确认计量;
合营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按其合营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合资经营企业,采用股份式合营方式。其主要特点是按照公司制要求,成立合营公司,合资双方按约定出资,,以实际出资额计算股权,按股权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企业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经营实体,按照法律要求,共同组成董事会,委托经理人负责日常管理,公司依照法律和合营协议运行。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根据所持表决权大小,由控股股东行使,当然如果合资经营协议有特殊规定应从其规定。
合作经营企业,是按照协议规定组建的。可以按照公司制架构,也可以不需要复杂的管理机构,企业的盈亏、分配,完全根据协议规定处理,公司的控制权,也是按协议约定行使。一般而言,都是在合作经营中起主导地位的一方控制。也不排除有特殊情况的规定。
由此可见,股份公司包括合资公司,其大股东的控制地位,是由其投资形成的,是由法律规定的,是一种天然权力;而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者的控制地位,是由合作协议规定而来,一样受法律保护。二者之间的区别,一为法定,一为约定,均合法有效。当然
前提是协议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
个人认识,仅供参考。
同一集团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计量: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