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操作的安全技术要求有哪些
起重机的主要技术指标有哪些?
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指标:起重机主要参数是表征起重机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参数,是起重机设计的依据,也是重机安全技术要求的重要依据。起重机自重G自重是指在标准配置下,整机的质量,单位为吨(t)或千克(kg)。起重量Q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质量。可分为额定起重量、最大起重量、总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额定起重量Qn额定起重量为起重机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或属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质量的总和。
总起重量Qz总起重量为起重机能吊起的物料连同可分吊具和长期固定在起重机上的吊具和剧(包括吊钩、滑轮组、起重钢丝绳以及在起重小车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质量总和。
有效起重量Qp有效起重量为起重机能吊起的物料的净质量。该参数需要说明如下:
第一,起重机标牌上标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应醒目表示在起重机结构的明显位置上。
第二,对于臂架类型起重机来说,其额定起重量是随幅度而变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标是用起重力矩来表征的。标牌上标定的值是最大起重量。
第三,带可分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平衡梁等)的起重机,其吊具和物料质量的总服额定起重量,允许起升物料的质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升高度H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机运行轨道顶面(或地面)到取物装置上极限位置的垂直距离,单位为m。通常用吊钩时,算到吊钩钩环中心;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时,算到容器底部。
下降深度h当取物装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轨道顶面以下时,其下放距离称为下降深度。即吊具最低工作位置与起重机水平支承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起升范围D起升范围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最高和最低工作位置之间的垂直距离。
跨度S跨度指桥式类型起重机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桥式类型起重机的小车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小车的轨距。
地面有轨运行的臂架式起重机的运行轨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称为该起重机的轨距。幅度L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幅度是指旋转中心线与取物装置铅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m。
非旋转类型的臂架起重机的幅度是指吊具中心线至臂架后轴或其他典型轴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当臂架倾角最小或小车位置与起重机回转中心距离最大时的幅度为最大幅度;反之为最小幅度。
工作速度V工作速度是指起重机工作机构在额定载荷下稳定运行的速度。起升速度Vq起升速度是指起重机在稳定运行状态下,额定载荷的垂直位移速度,单位为m/min。
大车运行速度Vk大车运行速度是指起重机在水平路面或轨道上带额定载荷的运行速度,单位为m/min。
小车运行速度Vt小车运行速度是指稳定运动状态下,小车在水平轨道上带额定载荷的运行速度,单位为m/min。
变幅速度V1变幅速度是指稳定运动状态下,在变幅平面内吊挂最小额定载荷,从最大幅度至最小幅度的水平位移平均线速度,单位为m/min。
行走速度V。
行走速度是指在道路行驶状态下,流动式起重机吊挂额定载荷的平稳运行速度,单位为km/h。
旋转速度ω旋转速度是指稳定运动状态下,起重机绕其旋转中心的旋转速度,单位为r/min。
1、所有起重设备、绳索、滑轮、卸扣、绳卡等必须具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使用吊车进行吊装作业,应根据被吊物件的重量、规格、吊装位置、作业半径及工作环境,选用型号合适的吊车。
3、吊车吊装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检查,吊车应处于完好状态。吊车不得超载,歪拉斜吊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4、吊车行走、作业的路面及场地应坚实平整,其承受能力能满足吊车行走及作业的要求。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撑腿应全部伸出,并在铁鞋下垫好铁拍、枕木,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6、大中型吊装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设备性能、吊装作业环境,驾驶员与起重工进行指挥信号交换,双方确认后达到良好沟通。
7、吊装作业重,吊车行走时吊物与地面高差不得大于500mm,且必须鸣笛示警。
8、大中型设备及构件的吊装,应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技术及安全负责人签字,项目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重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得任意改变方案。
9、大中型设备及构件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气象变化情况,当出现妨碍吊装的雨水或风速大雨10.8m/s(六级以上含六级)时,不应进行室外吊装作业。
10、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参加吊装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命令工作。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者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
11、大中型设备、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岗位分工,严格检查吊耳、起重机械和索具的性能情况,确认呢符合方案要求后才客试吊。重物吊离200~500mm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12、吊装前吊件上应系牢固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吊装摆动、旋转或碰、挂其他物件。
13、吊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如必须停留,应采取可靠措施。
14、吊车作业时,其配重旋转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不得从操作室、驾驶室上方通过,一般采取背向吊装。
15、任何在现场架空线(裸线)、变压器及重要用电设备附近的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控制拔杆、吊臂及吊物与环境中高压线或带电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要求安全距离。
16、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半径不小于吊车桅杆最高高度的1.5倍安全防护区,并在该区域边缘设置警戒线。
17、吊装作业开始,非直接实施起重作业人员严禁在安全防护区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