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关于 人工智能发展和构建信赖基础的基本法》1月22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定,AI技术与服务提供商在提供利用“高影响力AI”或生成式AI的产品或服务时,须提前告知用户该产品或服务基于相关技术运行,并明确进行标注。与此同时,《基本法》还规定了AI须具备可解释性属性。
上一篇:认清AI的进步真相
下一篇:凸显新型国际财经媒体优势,界面财联社旗下财跃星辰AI决策系统入选上海开源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