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作为水电费凭证的照片被提交给法官,但右下角“豆包AI生成”的水印,引起了法官警觉。近日,湖北孝感大悟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时,原告方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的行为被法官当场识破,依法对其予以训诫,以“零容忍”态度捍卫司法权威与诚信诉讼底线。
原告方想通过伪造证据赢官司,实在是异想天开。假的永远真不了,尤其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人民法院,自有多种方式判别验证证据真假。但这起未遂的“AI证据”事件,仍给司法实践敲响了警钟:如果此类行为得不到严厉遏制,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必将受损,公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任也将被侵蚀。这一次,如果原告方精通图片处理技术,完美去掉了AI水印,不知又会衍生出几多波折。从审案的角度来看,法庭对证据的采信有严格和健全的审查机制,只是如果存在“AI证据”的可能,势必凭空增加甄别工作量,大大影响办案效率。
其实,“AI证据”的出现,是近年来AI生成技术滥用的一个缩影。一些平台的商家就被“AI证据”害得不轻,部分买家用AI工具生成商品破损、霉斑等假图,零成本骗取“仅退款”,部分AI生成的图片可以以假乱真,直接骗过了平台的识别和监管系统。而上个月某品牌汽车被卷入一场“性丑闻”,警方查明视频系36岁男子李某用AI伪造,让企业无端承受一周的舆情风暴。
当AI滥用侵蚀到司法领域,全社会应该重视与反思。证据是诉讼的基石,更是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据。任何伪造、变造证据的行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于理不容,更是触碰法律红线、扰乱司法秩序,于法难容。民事诉讼法早有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AI生成的图片和视频,《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也有规定,为了不产生误解,要明确标注系AI产品,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相关标识。
这就是在说,法律已经提前堵住了所有AI造假证据的路。如果还有人执迷不悟,必将受到严惩。以本案为例,“AI证据”因为有标识是“一眼假”,且原告方在调查中主动坦白、及时纠正错误,法院秉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决定以训诫方式处理。但若有人去掉了AI产品的标识,将触犯多部法律,届时想脱身怕更困难了。
面对AI技术带来的挑战,司法系统不能仅被动地在个案中“识破”,更应主动构筑起防范屏障。技术与制度双管齐下,形成有效震慑,让心存侥幸者不敢“走捷径”。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