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怎么分摊到各个产品
确定产品生产成本的账户是?“生产成本”总分类账户还是明细分类账户?为什么?二者区别是什么?
生产成本总账和生产成本明细账其实是一回事。
两者之间是控制和补充解释的关系。
总账账户和明细账账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两者反映经济内容的不同细节层次。总账反映生产成本的总体情况;明细分类账反映了生产成本的详细情况,如产品: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工资、已分配的制造费用和其他费用,提供某一方面的详细信息;有些明细账还可以提供实物量指标和人工量指标。
(2)它们的功能不同。生产成本总账提供的经济指标是明细账数据的综合,对其明细账起控制作用;明细分类账是对相关总分类账的补充。起到了详细解释的作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收入额的,税务机关有权以合理进行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所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不计入产品成本法;
在制品按固定成本计价;
在制品根据消耗的直接材料成本定价;
当量生产比率法;其基本方法是:
第一步,计算在制品当量产量在制品数量×完工率(完工程度)。
第二步,计算成本分摊率(即每件成品要分摊的成本)。成本分配率(单位成本)(月初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月末成品产出产品当量)。
1)如果某一产品在月末全部完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的总成本就是该产成品的总成本,用该产成品的总成本除以该产品的总产量就可以计算出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2)月末未完工的产品,该产品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的总成本为该产品在产品中的总成本。
3)如果月末某一产品部分完工,部分未完工,则应将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费用总额,通过适当的分配方法,在产成品之间和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进而计算出产成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