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6月27日消息,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罗某等四名被告人企图用技术的“障眼法”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对原创作品进行“微调”,卖出了数千件“变装”拼图,获利27万余元,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判决结果如下:被告单位某电子商务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罗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姚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王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涉案财物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京法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