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药房”不卖药也不在香港?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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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01:55:0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近期,在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两起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香港大药房’网店违规营销案”。“‘香港大药房’不卖药也不在香港?”等网络信息引发热议,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透骨膏”“无湿丸”等产品,在直播营销中涉嫌虚假宣传。经查,“透骨膏”等产品系日用品,并非药品,但相关店铺在直播营销中宣称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局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经督促整改,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等主要互联网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香港品牌店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拦截违规广告素材460条,并督促平台完善内部合规管控制度。

二、“百万粉丝医生违规推荐处方药案”。微博账号“青蜂侠—Bee”发布“百万粉丝医生换话术推同一款处方药”内容,披露部分医务人员以健康科普名义,借网络平台违规推荐处方药“排毒清脂颗粒”。经查,该事件涉及多个省份的22个医疗机构、27名医生,违规推荐处方药“排毒清脂颗粒”情况基本属实。相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逐一核查处置。我局商请网信部门下架所有涉事视频,并督促涉事医疗机构全面自查,排查医务人员网络账号运营情况。

两起事件虽表现形式不同,但均利用互联网平台、借中医药名义实施违规营销宣传,隐蔽性强、影响范围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中医药行业声誉。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协同联动机制,加大对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压实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规范医务人员健康科普行为,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中医药相关产品时,请通过正规渠道,注意核验经营主体资质和产品信息;对假借中医药名义开展的营销推广,要增强辨别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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