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
签订旅游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01
推荐使用2026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2026年1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文旅市场发〔2026〕5号),自2026年3月31日起在全国推行。新版合同涵盖境内游、出境游、赴台游、一日游、组团社与地接社、研学旅游等6类,内容更加完善,对游客权益保障更加充分。
【新版合同主要优势】
一是购物活动更规范。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必须在签约时明确列明(时间、地点、名称、价格、停留时长等)。合同签订后,除旅游者主动提出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外,旅行社不得再安排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二是赔偿责任更明确。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每次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10%;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每次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20%;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承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三是解除规则更清晰。境内游、出境游、赴台游、一日游分别规定了明确的解除合同费用扣除比例,游客可清晰知晓自身权利义务。
四是安全保障更细化。旅行社必须为游客制作安全信息卡,明确告知安全注意事项,不得组织进入未开发区域。
五是个人信息受保护。旅行社不得擅自收集、使用、买卖游客个人信息,违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小贴士
游客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https://www.mct.gov.cn)或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https://www.samr.gov.cn)搜索“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自行下载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时,请主动要求使用2026年版官方示范文本。
02
核实旅行社资质
选择旅行社服务,应当确认其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https://publicity.mr.mct.gov.cn/web/jianguan/notice)输入旅行社名称查询旅行社许可证编号核对资质真伪,避免选择无证经营机构。
小贴士
① 经营旅行社业务需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旅游”相关字样,不代表其具备旅行社资质,无法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② 警惕“黑社”套路!遇到“户外俱乐部”“XX采风团”“XX俱乐部”等机构招揽旅游业务,应重点核实其资质。
03
警惕低价陷阱
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理性选择符合市场价格的旅游产品,认真辨别“政府补贴”“特价低价”是否属虚假宣传,充分了解旅行产品,避免因贪图便宜陷入强制消费或服务缩水的风险。
04
规范签订合同
无论是纸质版还是电子合同,均需确保条款完整。电子合同需通过合法平台签署,保存完整记录以保障法律效力。远程签订时,要求旅行社发送含封面、签章页、行程附件等的完整版合同。
小贴士
① 游客需仔细核对宣传旅行产品的旅行社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以及行程接待的旅行社是否一致,严防签约旅行社未经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旅行社接待。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进行接待,要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或签订补充合同。
② 推荐签订电子合同,如遇纠纷,便于相关部门调取证据。
二
合同内容的核心审查要点
05
逐项核对法定14项内容
重点、逐项核对《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应载明事项,共计14项。包括:(一)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二)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三)签约地点和日期;(四)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六)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七)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八)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九)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十一)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十二)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十三)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十四)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小贴士
切记,这是游客维权的重要保障。警惕漏填、少填、缺项漏项、模糊填写等情况,在签订旅游合同时需要求旅行社对14项内容完整填写,真实清晰明确表述,并可要求附加《旅游行程单》等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06
核对服务安排及标准
重点核对旅游合同中对交通、住宿、餐饮、门票等服务安排、标准,以及费用拆分或单独表述的情况,签订包价旅游合同。
【新版合同要求】新版合同《旅游行程单》明确要求:住宿服务应当写明住宿场所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住宿场所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交通服务应当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行程单用语不得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小贴士
拒绝“准四星”“精品酒店”等模糊表述,要求旅行社标注具体酒店名称、房型;核对费用包含范围,明确是否包含景区交通、保险等附加费用。
07
核对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重点核对合同中“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赔偿责任】根据新版合同,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赴台旅游:
① 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赔偿金;
②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的,每次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赔偿金;
③ 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该项目费用;
④ 游客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当负责挽回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境内一日游另有规定: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全额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费用;存在强迫参加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另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赔偿金。
小贴士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发现旅行社或导游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擅自推销自费项目、增加购物场所及次数的,极大可能落入消费陷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08
核对合同解除及变更规则
重点核对合同中“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新版合同规定】新版合同对解除合同的费用扣除比例作出明确规定,不同类型的旅游规则有所不同:
① 境内旅游: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解除,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20%;前3日至1日解除,扣除40%;出发当日解除,扣除60%。
② 出境旅游、赴台旅游: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解除,扣除旅游费用总额的5%;前14日至7日解除,扣除20%;前6日至4日解除,扣除50%;前3日至1日解除,扣除60%;出发当日解除,扣除70%。
③ 境内一日游:旅游者出发前12小时以上(含12小时)解除,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12小时内解除,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通用规则(适用于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赴台旅游、研学旅游):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扣费比例,但约定比例不得高于上述标准;如按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游客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小贴士
部分旅行社及导游可能会在行程中临时增加自费项目、购物场所等,并诱导甚至强制游客接受,然后临时签订补充合同规避监管。建议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明确此条款,非因不可抗力不得解除或变更合同及提前通知期限,限制旅行社随意变更、临时变更合同等行为。
09
核对保险投保情况
重点核对旅行社是否为游客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需游客自行投保,游客可选择自行购买,也可委托旅行社代购,要索要并留存保单凭证。
小贴士
10
核实押金、保证金收取规则
重点核实旅行社收取报名、参团押金、保证金等情况,交纳押金、保证金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使用及退还规则,索要押金凭证。
小贴士
部分线上平台及网络招徕人员私自收取游客押金、保证金,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并未实际收取,极易造成纠纷,这是投诉高频事项。建议游客直接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商定押金、保证金交纳事宜,如向招徕人员交纳,必须由旅行社开具收据或发票,以保障自身权益。
11
核对安全保障责任
【新版合同新要求】旅行社应当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评估,不组织旅游者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同时,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出境旅游的,安全信息卡应当使用中英文书写。
小贴士
游客出行前主动索要安全信息卡,确认旅行社已留存安全告知记录,明确应急联系方式;遇旅行社安排进入未开发区域游览的,立即拒绝并留存证据。
12
核对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新版合同新要求】新版合同明确规定,旅行社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除为合同履行的需要,旅行社不得擅自以收集、储存、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旅游者的个人信息。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小贴士
13
研学旅游使用专用合同
【新版合同新要求】新版合同新增《研学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研学业务应当使用专用合同。需在合同中明确:研学行程安排、研学课程内容、时长、地点、交通安排、住宿安排、用餐安排等;研学服务费用(包括材料用具费用、手册用书费用、师资费用、开发设计费用等)、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或者不需要办理的除外)、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师资安排(应当安排与研学课程相匹配的师资)。
小贴士
家长、学校报名研学游时,确认使用《研学旅游合同》,核对师资资质、课程安排、研学场地安全证明。
14
口头约定写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短信等能够证明口头、书面承诺的证据,依法构成合同内容。
小贴士
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要求将所有约定(如酒店房型、车辆标准、景点游览时间)写入合同;全程保存与销售人员、导游的沟通记录,拒绝“先付款后看合同”。
三
履行合同中的风险防范
15
核实导游、领队资质
游客在出行时要核实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是否持有导游证。出境旅游的,是否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领队全程陪同。
小贴士
出境旅游未安排领队的旅行团属违规,游客权益难以保障。
16
留存全程证据
保存合同原件、付款凭证、行程单、沟通记录(微信、电话录音、短信等),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及时拍照、录像取证。
17
拒绝违规行为
游客遇到导游擅自增加购物点或自费项目等严重违反合同,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时,应予以拒绝并进行投诉,必要时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处置。
18
遵守当地风俗习惯
游客应主动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礼仪习俗,做到文明旅游,避免因言行不当引发冲突。旅行社应在行程前向游客书面或口头告知重要风俗禁忌,导游需在行程中及时提醒。
小贴士
游客可主动向旅行社了解目的地风俗禁忌。
四
维权与争议解决
19
协商解决与投诉举报
游客因旅游合同执行或行程安排等问题与导游、旅行社等发生纠纷,可选择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要求按合同履约或合理补偿、赔偿。如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1234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小贴士
投诉举报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并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以免影响自身信用。
20
司法途径与维权渠道拓展
游客可按旅游合同约定的方式,在合同确认的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新版合同新变化】新版合同明确,如组团社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约定游客可以直接请求其履行合同,则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游客可以选择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或者组团社主张权利。这为游客维权拓宽了渠道。
小贴士
警惕“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