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好年华——2026 福建省美术院校毕业作品联展展览方案》的通知
创始人
2026-03-31 00:06:08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省美术馆,省内高校等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重要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福建艺术人才培养“青蓝计划”,发掘具有时代精神与创新能力的青年美术人才,展现我省美术教育的阶段性成果,推动福建美术事业和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将举办“好年华——2026福建省美术院校毕业作品联展”,活动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福建省美术馆、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承办。

现将《好年华——2026福建省美术院校毕业作品联展展览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3月26日

“好年华——2026 福建省美术院校毕业作品联展”展览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重要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福建艺术人才培养“青蓝计划”,本次展览以“好年华”为主题,聚焦并礼赞当代青年学子在大学阶段所拥有的、充满创造力与无限可能的青春年华,搭建高水平的省级文化交流展示平台,激励广大艺术专业青年学子珍惜韶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艺术作品生动抒写新时代青春篇章,同时展现我省美术教育的阶段性成果,推动福建美术事业和助力文旅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美术馆、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集美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华侨大学美术学院、闽江大学美术学院、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三、展览筹备组委会

在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下,由承办单位福建省美术馆、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书法家协会牵头,联合各承办院校共同成立“好年华——2026福建省美术院校毕业作品联展”筹备组委会,由相关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职务。组委会设办公室主任、展览统筹等,具体负责展览的策划、组织、宣传、实施等日常工作。

四、展览时间

2026年5月22日——5月31日

五、展览地点

福建省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

展览规模根据各校推荐及最终评审结果确定。原则上每所学校推荐10—15件作品(根据院校专业规模微调)。

七、参展要求

(一)参展对象

面向福建省内所有设有艺术类相关专业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的2026届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作品类型

1.架上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漆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

2.书法与篆刻。

3.雕塑与装置:各类材质的雕塑、装饰艺术、空间装置、互动装置等。

4.影像与新媒体艺术:实验影像、动画、数字艺术、交互艺术等。

5.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

6.其他艺术类型作品需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确认后投稿。

(三)作品尺寸与技术要求

1.架上绘画

(1)中国画作品(装裱后)竖式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手卷作品尺寸为35cm(高)×248cm(长)以内。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作品须装裱,统一裱轴或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

(2)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3)版画、水彩/粉画作品、插画连环画(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180cm(高)×120cm(宽);

(4)漆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00cm(高)×200cm(宽),漆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5cm(高)×45cm(宽);

(5)综合画种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10cm(厚)。

所有绘画作品须自行装裱、配框(若需要),确保坚固可靠,适合悬挂。

2.书法与篆刻

(1)书法作品一律竖式(册页、手卷除外),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为35cm(高)×248cm(长)以内。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作品须装裱,统一裱轴或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

(2)篆刻作品印蜕6—12枚,边款不少于3枚。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并牢固粘贴。印屏为六尺宣以内,竖式。装裱方式同上。

3.雕塑与装置

(1)雕塑

作品尺寸原则上最长边不超过200cm(不含底座),重量在

150公斤以内。雕塑需使用黄铜、不锈钢、石材等不易破损、风化材料制作;

作品必须稳定、安全,适合在公共空间展示。大型及复杂作品须提供详细的现场安装指导,并由作者本人或指定专人协助安装。如需特殊基座,须作者自备。通用基座由组委会提供,但尺寸需提前报备。

(2)装置

作品最大占地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最大高度不超过300厘米。需在申报时提供精确的占地平面图与立体效果图;

作者须自行解决互动设备。所有电子设备、电线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互动装置须保证运行稳定、安全,无尖锐或危险部件。用电需求(功率、电压、接口类型)需提前报备。须具备可操作性。布、撤展时间在合理范围内。

4.影像与新媒体艺术

(1)实验影像、动画

单件作品时长建议在5至30分钟之间。MP4/MOV格式,H.264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申报时须明确注明液晶显示器、投影(尺寸)、投影墙、多屏等播放设备;

所有作品须提供最终展示格式的文件,并保证播放质量。确保其格式与组委会提供的标准设备兼容,特殊设备和播放器由作者自行提供并在申报时提出详细技术方案。

(2)数字艺术、交互艺术

循环播放作品单次循环时长不超过10分钟。交互作品单次交互体验时间在1—10分钟内;

所有程序必须稳定,无恶性BUG,并能在无网络环境下运行。须在申报时注明运行平台(如Windows、macOS)及所需最低硬件配置。提供可独立运行的应用程序(.exe/.app),或提供清晰的网页链接及访问方式。

5.设计作品

设计类作品须提交1—3张电子展板,统一采用竖版构图,单张尺寸为750mm(宽)×1200mm(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G或PDF。内容应完整展示作品的全貌、细节、设计过程与理念阐述。

(1)视觉传达设计(如包装、书籍、品牌等)

可提交实物成品或上述电子展板。实物外廓长宽≤120cm。

(2)环境艺术设计(如室内、景观、建筑等)

可提交上述电子展板、实体模型或数字漫游文件。实体模型。数字文件时长≤5分钟,MP4/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

(3)产品设计(含文创、家具、首饰等)

可提交上述电子展板、实物原型、功能模型或综合展板。实物单边≤120cm,重量≤30kg。

(4)服装与服饰设计

可提交上述电子展板、成品服装(配人台)及动态视频。由组委会提供标准规格,参展作者自备。展板要求同上。视频时长≤3分钟,MP4/MOV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080p)。

(5)工艺美术设计(如漆器、陶瓷、金属、纤维等)

可提交上述电子展板及实物作品。实物作品尺寸原则上最长边不超过100cm(不含底座)。

八、评选工作

(一)初评

1.报送数量限额:每所学校推荐10—15件作品(根据院校专业规模微调),其中建议20%为设计类作品。

2.报送资料要求:各院校作为推荐单位,自行组织校内评审,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电子材料:

(1)作品高清电子图片:每件作品1—3张,JPG格式,单张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影像、新媒体类作品需提供3分钟以内的展示片段及静帧截图。命名方式为“序号+姓名+院校+作品类别+作品题目+联系方式”,组画以主序号+分序号方式编号,如01-a,01-b等。汇总于第1个文件夹,不单独列小文件夹。

(2)《作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采用院校盖章扫描件PDF版,另提交一份WORD版。命名方式为“院校+作品推荐汇总表”。

(3)每位被推荐学生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采用院校盖章扫描件PDF版,另提交一份WORD版。命名方式为“序号+姓名+所在院校+作品题目+申报表”汇总于第2个文件夹,不单独列小文件夹。

(4)每件作品作者签字的《承诺书》扫描件:采用JPG格式,命名方式为“序号+姓名+所在院校+作品题目+承诺书”。汇总于第3个文件夹,不单独列小文件夹。

(5)每位被推荐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采用JPG格式,命名方式为“序号+姓名+所在院校+作品题目+身份证复印件”汇总于第4个文件夹,不单独列小文件夹。

请各院校负责人将文件全部汇总于1个大文件夹,以“学校+作品件数”命名并压缩,于2026年5月6日18:00前发送至fjmsgzl@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作品推荐汇总表》(院校盖章扫描件)、每位被推荐学生的《作品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承诺书》。

初评不接受实物作品。作品初评入选作品结果在主承办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品由推荐院校统一寄送原作(影像与新媒介如无更新不再寄送)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作品须自行装裱或装框(切勿使用玻璃等易损材料),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以保证退件时使用(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正规物流或快递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因物流问题导致作品遗失的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推荐院校及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变形等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推荐院校及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维护或修复过程中产生的装箱运输、个人差旅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

复评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展品名称、姓名(以身份证件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尺寸(长×宽×高cm)或时长、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影像与新媒介另附)。邮寄外包装上请注明:“学校+作者+好年华——2026 福建省美术院校毕业作品联展复评”。

评出入选作品和优秀作品若干件,复评结果在主承办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作者待遇

福建省美术馆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现行收藏管理办法及相应程序规定,视情对参展作品予以收藏。优秀、入选作品作者申请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或福建省书法家协会,分别计1分、0.5分。

十、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福建省美术馆负责具体实施,各参展院校作为本展览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把控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创作质量,共同呈现我省美术院校教育的优秀成果。各单位需结合实际,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确保质量。

(二)细化服务与统筹协调。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解决作品运输、存放、布展等展览保障问题,为各参展院校和作者提供清晰的一站式流程指引与咨询渠道。

(三)推动成果转化与长效发展。将展览作为福建省青年艺术人才库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发现、培育、跟踪、推广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展出成果、推出人才、促进发展”的综合性效益。

(四)加强宣传与档案管理。系统规划展前、中、后期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做好展览全过程的文档、影像资料归档工作,为后续研究、推广及展览品牌化建设奠定基础。

十一、相关事项

1.作品须为作者就读该校以来创作的原创作品;且为毕业创作或相关系列作品。严禁使用模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

2.作品应关注社会现实与时代发展,体现青年学子对社会、生活和艺术的独立思考,彰显创新的时代精神。

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数字化利用及文创开发的权利。

4.展览结束后,作品将统一退还至各推荐院校。

5.凡送作品参评,即视为作者已确认并同意遵守本方案的全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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