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休闲旅游经营情况
BJA202-8表
填报指南
2026年变化情况:无
表式构成(共34个指标):表头(10指标)+表主体(24个指标)
一、表头部分
主要指标解释
休闲农业园
指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农村特有的生活风情和田园风光为依托,从事观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观赏、采摘、垂钓、休闲、体验、旅游、科普教育等功能的单位(户),以及依靠农业资源聚集并带动起来与观光活动连为一体的配套餐饮、住宿、健身、娱乐等服务单位。具体包括生态园、观光种植园、观光养殖园、观光垂钓园、观光采摘园和大型综合性观光园等。
乡村民宿
指利用位于农村地区的居民自有住宅或其他合法建筑,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场所。乡村民宿的单体经营规模为经营用客房数不超过14间(套),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米。
民俗餐厅
指利用位于农村地区的居民自有住宅或其他合法建筑,结合本地人文环境、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及生产、生活方式,为旅游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旅游业为主)
帐篷露营地
指组织、开展以帐篷为主要休闲和住宿设施的露营经营活动及服务的场所。
二、表主体部分
主要指标解释
高峰期从业人员
指本季度从业人员最多的月份,在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实有人员数。包括在本岗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外方及港澳台方人员、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兼职人员。不包括不在岗职工。休闲农业园中多户连片经营和专业户经营的休闲农业园按实际雇用人员数量填写。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本季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10以内)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
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本季平均人数=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3
本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本季度户籍在本乡镇的平均从业人员数。本地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接待人次
指规定调查期内经营主体接待的人次。(旅游行为)
调查期内每天出租的客房间数之和
指调查期内每天实际出租的客房间数之和。
总收入
指经营主体从事各类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门票收入、采摘收入、出售农产品收入、出售其他商品收入、休闲娱乐收入、餐饮收入、住宿收入和其他收入。
总支出
指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包括生产和销售)各类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支出费用的总和。(水电费、维修费、日常一次性消耗品、员工工资等)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本季度经营主体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地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指本季度经营主体支付给本单位中户籍为本乡镇的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三、注意事项
1、经营主体01主要业态类型如何确定?
看收入占比,哪个业态收入占比高,就定为主要业态。帐篷露营地只统计名单里的。
2、经营主体03营业情况如何填报?
看经营主体本季度是否营业,如果营业,可在1-5选项中进行填报,如果本季度不营业,则选择“6未营业”,每季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内容来源:昌平局队
责编:袁 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