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古城西安张灯结彩
作为西安的文化地标
西安城墙不仅是历史的见证者
更是这座城市的精神象征
城墙上下游人如织
处处洋溢着团圆的喜悦
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城墙君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出真诚倡议
不攀爬城墙、不乱涂乱刻、不高空抛物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让文明旅行与安全成为节日最美的风景
珍爱生命,请勿攀爬。西安城墙高大雄伟,墙体历经千年风雨,城墙内外侧均为垂直或陡峭坡面,任何攀爬行为都极其危险。一旦失足,轻则摔伤骨折,重则危及生命——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对每一个生命的郑重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条例》及《西安城墙保护条例》,擅自攀爬城墙属于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佳节团圆之际,家人期盼的是您的平安归来。请您在景区开放的登城口有序登临,切莫因一时“猎奇”冒险,留下终身遗憾。
文明游览,共护历史。西安城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一块城砖都凝聚岁月的记忆,铭刻着文明的根脉。请自觉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在城墙上高空抛物乱扔东西。主动配合景区工作人员引导,不拥挤、不推搡。
爱护城墙本体,不乱涂、乱刻墙体,让古城墙以完整风貌传承后世,让“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成为社会共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游览环境。
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礼让是最暖的年味
让我们携手同行
用责任守护历史
用行动诠释文明
共同绘就西安春节旅游的最美画卷!
· 相关链接·以案说法·
2025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开发布5件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值得关注。
基本案情
泰山是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泰山古建筑和碑刻构成了独有的泰山人文景观,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2021年7月18日,张某某、李某某基于“改命”的错误认识,使用红色记号笔在泰山红门至中天门景区的“天下奇观”碑刻、“孔子登临处”牌坊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青未了”石刻等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处涂写,共涂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6处、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29处。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本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判罚结果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故意涂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同时,二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破坏了泰山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环境,损害了文物古迹和生态服务价值,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李某某单处罚金;二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赔礼道歉,赔偿相应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遇见城墙原创稿件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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