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国内旅行社的相关要求总结:
一、资金要求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
需在指定银行缴存 20 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北京地区可使用 履约保险 代替质量保证金。
二、场所与设施要求
营业用房:
需拥有 产权或租期不少于 1 年的商用营业用房,且 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一致,场所面积需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如北京要求 不小于 60 平方米)。
设备配备:
至少配备 2 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可联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需配备符合规定的 消防设施。
三、人员要求
至少聘用 3 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并提供相关导游证资质证明。
四、其他资质要求
企业法人资格:需取得 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名称规范:
公司名称中需包含 “旅行社”“旅游” 等行业关键词。
经营范围明确: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国内旅游业务” 和 “入境旅游业务”。
以上要求需根据当地具体政策细则执行,建议办理前向属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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